当前消息!多措并举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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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2022年,我市多措并举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

加大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保障力度。我市建立救助标准增长机制,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其中,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806元/月/人提高至863元/月/人,县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806元/月/人提高至843元/月/人,惠及14.5万低保对象;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16801元/年/人提高至19467元/年/人,县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12574元/年/人提高至13151元/年/人,惠及3万特困供养人员。2022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救助金17.96亿元。

同时,我市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2022年以来,全市共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293.4万元。

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2年以来,我市还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4365.21万元。

救助困难群体,需要资金,也需要爱心。我市通过“服务救助在百街(镇)”行动,针对困难群众低温天气下的个性化需求,由服务机构提供上门送医、物资发放、心理疏导等精准服务,对因极端天气造成生活困难的,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22年以来,全市设立服务救助项目150个,立项资金1515.8万元,撬动社会资本327.5万元,服务救助对象25.4万人次。

入冬以来,我市落实“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以来,已招募爱心商铺25家、志愿者41人,发放冬季救助棉被25床、大衣31件,救助72名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

(徐静雅 赵姝姝 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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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多措并举 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