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闻】D级直接取消开发建设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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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合肥市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中出现了一些新现象、新问题,特别是一些房企业失信行为损害了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自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修改了《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共六章26条,分为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核定及公布、评价结果应用、监督管理、附则等六部分。

对开发企业分为A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和D级六个信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违反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评价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评定为AAA级、AA级、A级。连续两次被评为C级、房地产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九种情形的,直接评定为D级。

在本市不同区域竞买土地而成立的项目公司以及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企业,该企业信用等级被评定C级或D级后,其关联企业将同时纳入信用记录。合肥市房产局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市信用管理平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

对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开发企业予以激励的主要措施为:公开表扬;优先推荐参与省市级评比表彰;提请相关部门在行政服务、金融服务、土地出让、价格备案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支持等。对D级的开发企业直接取消参与本市项目土地出让、开发建设、项目代建资格;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级实行动态计分和考核制度,合肥市房产局每半年将评定结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

关键词: 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