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


(相关资料图)

为规范地下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合肥市城乡建设局3月10日发布《合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合肥市管廊的建设与管理,采用政府出资的方式进行。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合肥地下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的管线单位应当向产权单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

此外,管廊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设于管廊工程地面构筑物的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征求意见稿明确,擅自开启各类孔口盖板或者通过各类孔口盖板进入管廊;倾倒污水、建筑泥浆、排放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堆放易燃、易爆或者有腐蚀性、放射性的物质;覆盖、涂改、移动、损坏管廊的边界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和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等标识、标牌等,这些行为需禁止。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4月10日之前公众可提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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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件邮寄至:合肥市阜南路51号合肥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110室;

2.电子邮件发送至:hfsg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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