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猛于虎 安全重于山

肖厚荣正在路面疏导交通。

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样一句话,想必广大市民都不陌生,这是对家人好友最简单的期待,也是最深沉的爱。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天,本报采访到3位不同岗位的交警,通过他们的视角,让大家了解交通安全的意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总忍不住担心大家发生意外”

23岁的肖厚荣,是合肥交警支队女子铁骑中队的一名队员。工作期间,肖厚荣和队员们一起,在长江中路路段巡逻,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理路面突发事件。同时,她们还要开展护学岗行动,宣传好交通安全知识。

在路面工作一年来,肖厚荣发现,较常见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有路边违停、实线变道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则主要集中在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此外,她还能看见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不正确戴好头盔。

肖厚荣直言,每当看到市民朋友们没有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她都忍不住紧张,担心大家出现突发状况。“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每一个人都可以放心、安心、开心出行。”

“查处只是手段,希望注意交通安全”

合肥市交警支队新站大队的王嗣是事故科的一位民警。从警12年的他,前10年都在路面工作。

“简单的车损事故或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于简单程序,三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事故认定书;案情相对复杂,或双方对事故描述不一致,往往耗时一个多月。”进入事故科工作后,王嗣已经处理了至少100起一般程序事故,简易程序事故量则已估计不清。

王嗣坦言,在这些事故中,他处理相对较多的还是和非机动车有关。其中,他见过不少因酒后驾驶或是疏忽大意、没戴头盔,自己骑车发生了事故并导致受伤或死亡的案例。“这是很可惜的,如果他们佩戴了安全头盔,结果或许会不一样。”

每次处理完事故,王嗣和同事们都会进行分类整理及统计研判,确定哪种交通违法行为在近期导致事故产生较为多发。之后,路面交警便可能会着重对这类行为进行查处。“查处只是手段,我们更希望的是能真正提醒交通参与人注意交通安全。”

“想把交通违法遏止在摇篮里”

交通事故易导致伤人亡人,那如何才能有效将交通违法行为遏止在摇篮里?对于这个问题,来自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的民警李超有发言权。作为一名秩序科民警,他目前正在统筹负责全市的稽查布控工作。

李超将稽查布控系统比作一双24小时工作的眼睛,这套系统对接了合肥所有路口的摄像头,集纳了各类数据信息,只要上路行驶经过卡口,就能够被监控追踪到。“使用这套系统,不仅可以协助查处实时交通违法行为,还可以研判、监控易肇事、易肇祸的重点车辆,将交通违法遏止在摇篮里。”

通过分析研判,今年以来,秩序科已指导各路面执勤大队查处布控重点车辆1578辆、总队布控重点车辆845辆,依托防控体系现场拦截查处70301起实时违法,假套牌71起,逾期未年检12108起,逾期未报废127起,驾驶证异常1864起,通行轨迹异常676起,疲劳驾驶嫌疑车辆1174起,违法载人、违法超员392起。此外,还组织了多次精准查缉统一行动。

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文 张雨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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