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半月 戴头盔的人多了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与维修、登记、通行与停放、保障、法律责任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如今,《条例》施行已有半个月,合肥街头的情况如何?3月15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探访

地点1:长江东路与铜陵路交口 听到戴头盔提示,有人掉头返程


(相关资料图)

15日8时许,记者骑行电动车来到长江东路与铜陵路交口。正值早高峰,这里车水马龙,骑行电动车的人也不少。每次信号灯转红,每侧路口都会停上十几辆。

到达路口时,记者听到有喇叭在大声宣传《条例》相关提示。比如,骑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等。记者在此处观察了十分钟左右,发现有人在听到提示后,想起自己出门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选择返程。与此同时,记者也在该路口发现,存在个别骑电动车逆向行驶的情况。

地点2:马鞍山路与芜湖路交口

仅个别共享电动车骑行人没戴头盔

9时许,记者继续骑行来到马鞍山路与芜湖路交口。该路口附近有商圈,车流量、人流量均较大,记者观察近半小时看到,信号灯转换时,每侧路口最多能有二十多辆电动车通过。

除了有喇叭大声宣传《条例》相关提示以外,该路口还设有相关宣传展板以及宣传大屏,通过固定以及滚动的方式提示大家遵守《条例》。现场,还有交警以及文明劝导员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在此处观察的半小时内,该路口头盔佩戴率整体较高,除了两三个骑着共享电动车的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外,其余基本都按规定进行了佩戴,其中,还有不少电动车搭乘人也佩戴了安全头盔。

地点3:环城东路与寿春路桥交口

经交警劝导,有人戴上安全头盔

记者骑行至环城东路与寿春路桥交口时,看到此处有交警正在路口对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一位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至此,被交警注意到,进行了提示。

对此,这位市民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并立即取下挂在车头的头盔戴上,表示“下次一定注意”。没过多久,又有一位骑着电动三轮车的市民行至该路口等候信号灯,同样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劝导、提示。

9时许,该路口通行的电动车骑行人相对较少,但大部分都佩戴了安全头盔。

地点4:临泉路与全椒路交口

越线停车问题较为明显

10时许,记者来到临泉路与全椒路交口。此时,该路口整体电动车通行量较小,等红灯时,每侧路口停下的电动车数量基本都在十辆以内。记者在此处观察十分钟发现,每10人中,约有3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此外,还存在电动车搭乘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

除了未戴头盔以外,该路口更加明显的问题是,虽然非机动车道与斑马线之间明确划设有一条等候线,用以规范等信号灯时的停车范围,但几乎所有电动车骑行人都对这条线视若无睹,直接停在斑马线上,甚至斑马线以外。

行动

3月1日以来,全市查处未戴头盔交通违法达11.4万起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与维修、登记、通行与停放、保障、法律责任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如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从3月开始,合肥交警已启动全市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透露,3月1日以来,合肥交警在全市已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11.4万起,其他各类非机动车违法共4.1万起。

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合肥交警提醒,意外发生时,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甚至避免事故危害,所以,请广大电动车骑行人、搭乘人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注意不要逆行、闯红灯。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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